约翰心里暗叫侥幸:幸亏早先被队友拉着玩了一通游戏,否则现在又要露怯。
    于是他老老实实地开口:“fifa对我来说太简单了,兴趣不大。倒是最近好像喜欢上了fm。老兄,fm需要代言吗?”
    “啊这”亨克一时被问住了,连忙抓起面前的手机,“我去问一问。”
    电话没打通,亨克便给对方叽里呱啦地留了一段语音,然后抬眼看对面。
    只见约翰正抱着手机,忽然问:“这手机品牌能代言吗?”
    “苹果吗?苹果很少直接请明星代言。”
    少年随意“哦”了一声,作为回应。
    “不过,为什么不问问呢?”亨克像是给自己打气一般笑着说,“苹果手机也与足坛有很深的渊源。苹果手机之父乔布斯就曾经说过,他曾经从克鲁伊夫那里得到过非常重要的灵感,苹果手机和经典款的ipod都曾从中受益。”
    “啊?”
    这回约翰是真的绷不住了。
    “我我怎么不知道?”
    他本来是想这么说的,但话到嘴边总算是临时刹车刹住了,遂改口问道:“我怎么没听说过?”
    第43章
    “怎么没有这事?”
    亨克对约翰的质疑表示很不满。
    “这可是《乔布斯传》里都记载着的。”
    说着, 亨克挺起了胸,表示他是个很有文化的经纪人,竟然曾经阅读过《乔布斯传》这种成功人士的传记。
    约翰想了想问:“你能给我看看乔布斯这人的样子吗?”
    他渐渐也想起来了:自己似乎确实是听过这个人的名字的, 在九十年代。
    于是亨克打开办公桌的抽屉, 翻了半天, 总算是抽出一本书,递给约翰。
    约翰只见封面上一个男子,头发不多,长着一把灰白相间的络腮胡子,戴着眼镜。这人穿着一身高领的黑色毛衣, 右手轻轻地托着下巴,眼神宁静而睿智。
    约翰盯着封面上的人像,想象这人年轻时候的样子,依稀觉得自己应该是见过的。
    但是, 绝对没发生过什么启发了苹果手机之类的事情发生,绝对没有。
    “听着!”
    亨克却施施然地打开了书籍, 迅速找到相应的章节,朗声念道:“1991年夏天,在瑞士日内瓦的cern1, 蒂姆李在一台next计算机上正式公开运行世界上第一个互联网网站, 乔布斯因此应邀前往cern参加会议。会议结束之后,乔布斯告诉自己:来都来了”
    约翰听得眼皮直跳, 他敢肯定是亨克这家伙给这书里的文字增加了一点“绘声绘色”的描述与演绎。
    “于是,他决定前往法国漂亮的南部海岸走一走。到了马赛之后, 他又想起了向往已久的巴塞罗那,于是,想要放松一下的乔布斯登上了前往巴塞罗那的邮轮。在邮轮上, 他刚巧遇见了从法国度假归来,返回巴塞罗那的克鲁伊夫一家”
    “咦?”
    约翰顿时将右手放在了自己脑门上:好像确实是有那么回事的。
    从马赛返回巴塞罗那的邮轮上,他们一家在甲板上闲逛的时候,确实曾经遇见一个来自美国的中年人好像确实叫做史蒂夫乔布斯。
    约翰这时已经能准确地回忆起乔布斯那张微阔、坦诚、充满活力的脸。只不过他们相遇时那是夏天,黑色高领毛衣根本穿不住,当时的乔布斯只是穿了一件黑色t恤衫、牛仔裤,这种简约的打扮让约翰根本就没意识到他是一位科技大佬。
    约翰还记得,那时自己一家人在游轮的甲板上用餐,苏西拉因为迷上了皇后乐队的音乐,一整个晚上都戴着耳机,腰里别着个随身听,走到哪里便听到哪里。
    那个自称是乔布斯的年轻人一直站在船舷旁看夕阳,就与苏西拉聊上了。后来约翰问起,苏西拉说他详细问了那台随身听的使用,有没有觉得哪里不方便,最想要的功能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随即约翰也对这个年轻人生出了兴趣,便邀请他一起去船上的酒吧喝了一杯啤酒。
    盛夏时节,地中海上的落日直到将近十点都还没沉入地平线以下,他们两人便一起对着夕阳,聊了许久。
    他并不讳言自己是个足球教练,对那些电子产品啦、电脑啦互联网啦都是一窍不通,但是他也说自己是一个乐意拥抱未来的人,希望科技能够更加高效地把世界各地的人联接在一起。
    乔布斯当时的回答是他们俩扯平了:因为他完全不懂英式足球,但并不妨碍跟欧洲这边的朋友一起去看场球赛。
    两个人兴致都很高,于是便东拉西扯地说一直聊到很晚。
    约翰皱着眉头细想:当时他确实是小酌一杯之后有些兴奋,于是很可能曾经描绘了很多有趣的“设想”给乔布斯。其中大部分都是他在这边这个“未来”亲眼目睹的“现实”。可是
    “可我记得,这个乔布斯并不是苹果的人啊!”
    约翰喃喃地咕哝了一句。
    亨克几乎要无语了:“孩子,怎么搞得你好像真的见过乔布斯似的。”
    约翰脑后有汗:糟糕,说漏嘴了。
    “不过你说的没错,当时他确实不在苹果任职。”
    亨克指着书页给约翰解释。
    “之前乔布斯在苹果时,主导推出了一种电脑产品,叫做macintosh。”
    约翰顿时记起雷克萨奇桌上那台方头方脑的电脑,他记得好搭档的评价是“好用”。
    “但是那个系列的产品并不怎么成功。不久之后乔布斯就与苹果公司分道扬镳了。他自己开了一间电脑平台开发公司next,又收购了一家动画公司,自己拍动画片2”
    约翰心想:这就能对上了。
    “后来到了90年代中期,苹果公司又将乔布斯请回,请他担任ceo。在乔布斯主导下,苹果先是发布了ipod,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又推出了iphone这种新一代智能手机,才让苹果公司引领了全世界智能手机的风潮”
    “那苹果公司的股票应该涨了不少吧?”
    约翰忽然鬼使神差地问出这样一句。
    “那可不?”亨克觉得他明知故问,“在苹果公司推出智能手机之前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苹果的股票大概只值10美金一股,等到苹果手机一推出,股票就立即涨到了100美金,更不用说后来的涨幅”
    “原来如此!”
    约翰想着他的投资:回头一定要告诉丹妮,千万要坚持持有苹果股票,直到iphone发明自己总算是一雪前耻,看中了一项比养猪更靠谱的投资。
    “总之,”亨克盯着书页,又把话题扯回到乔布斯的经历上,“乔布斯在与克鲁伊夫一番长谈之后,激动不已,彻夜未眠,将他的触动与感悟都记了下来。
    “第二天,他在巴塞罗那下船,却没有在这座优美的海滨城市多做逗留,而是直接飞回美国。在那里,他很快便召集了一个团队,成立了无线互联网和触摸屏的研究项目。要知道,那时候连蜂窝移动电话都还并不普及,人们还习惯于使用路边的投币电话亭。乔布斯的视野的确远于常人,但乔布斯却将这一切归功于克鲁伊夫的奇思妙想带给他的启示”
    “原来是这样啊”
    约翰轻轻地舒出一口气。
    他并不认为是自己“启迪”了乔布斯。他觉得自己做的事和苏西拉所做的一样,只是在乔布斯做市场调研的时候,将自己的一点点想法透露给对方罢了。这些高科技造物的发明,完全是那些敢想敢做的天才们,那些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科研人员,以辛劳汗水为代价,创造出的奇迹。
    在这整件事里,他唯一的贡献大概是:他口中的“奇思妙想”,是真的经过验证的“未来”,或许能帮助别人少走那么一点点弯路。
    看看墙壁上的挂钟,约翰告诉亨克:“我要去训练了!”
    亨克心想:这小孩确实是自律,无论比赛是顺风顺水还是遇上逆境,无论外界是褒奖还是贬低,我家约翰训练起来倒是雷打不动。
    “好的,你去吧!代言的事都交给我,等我都一一打听清楚了再由你做最后决定。”
    说着,约翰离开办公室。亨克则打了一通电话,然后就是处理往来邮件、合同文本,一通忙完,他再向窗外看去时,刚好看见在约翰他们一线队的训练场边,站了一个瘦瘦的男人,背影孤独,正默不作声地托着下巴,看着场内的训练情况。
    亨克从来没有在阿贾克斯的训练营里见过这个身影,一下子警觉起来:“难道是外来的球探?”
    但仔细再看看,亨克忽然一跃而起:“是他,真的是他!”
    他一旦认出了场边这个孤零零的身影,喜悦顿时涌上心头,经纪人开心地向空中连挥数拳,仿佛在庆祝。
    “法甲,法甲豪门也来了!”
    而且来得不是什么鬼鬼祟祟的球探,而是主教练直接现身、空降!
    亨克认出了站在场边的瘦削男子,那是现任巴黎圣日耳曼主教练,路易斯恩里克没错,抱着双臂托着下巴默然观察,偶尔低头思索左右踱步,不是恩里克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