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综合其它 > [综恐]浣熊市之恋 > 第22章
    里昂连忙稳住船身,被乐乐松开的船桨在两侧敲打出一连串的咚咚声。
    乐乐也重新抓住船桨,冲里昂歉意地笑笑。头顶不知名的鸟发出格外嘹亮的叫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她抬起头,眯起眼睛看着棕色的树枝,寻找着禽类的踪迹,可惜我们没有面包屑之类的,不然可以喂鸟。
    它大概更喜欢吃虫子。里昂说。
    乐乐作了个鬼脸,拉长声音说道:恶心。
    鸟的看法可能不一样呢。里昂笑起来,虽然虫子的确很恶心。他可是一点儿也不想回忆自己上辈子见过的五花八门的虫子,尤其是在西班牙遇见的那些。
    乐乐似乎也走了片刻的神,说不定在想同样的事。里昂一时冲动,差点儿问起有关他们那些离奇的梦,但随即他想起了自己的决定,于是又闭上了嘴。
    我讨厌扭来扭去的蠕虫,乐乐继续说道,抓着船桨轻轻摇着,用肩膀蹭了蹭脸颊上滑下去的汗,甲虫就还好。除非是蟑螂,我讨厌蟑螂,尤其是会飞的那种。
    蜘蛛呢?里昂故意问道,然后看乐乐拧着脸摇头,蝎子?
    现在我不觉得你是乖孩子了,你就是个坏男孩。乐乐假装瞪了里昂一眼,不过没忍住笑意,我又没说我喜欢虫子,如果我要养宠物,顶多养几条蚕。
    里昂夸张地哆嗦了一下,我以为你讨厌扭来扭去的虫子。
    但是蚕宝宝很可爱啊,乐乐露出邪恶的笑容,现在太热了,明年开春要不要和我一起养啊?
    谢了,我看还是养只猫吧。里昂摇摇头,笑起来。
    养猫猫狗狗还得做绝育,至少在城市里养就得做绝育。乐乐皱起鼻子,对了,你知道浣熊市警局养了好多警犬吗?我上一次跟乔肯多去警局车库旁边的号子里修门禁电路的时候看到了好几只,个头老大了。
    里昂对那些警犬有一些不甚美妙的回忆,他没提,当然了,只是问乐乐:你从哪儿学来那么多黑话的?
    孤儿院咯。乐乐耸了耸肩,这也不叫黑话吧,至少不是监狱黑话,顶多算是儿童黑话。哈图就是跟那些孩子学会撬锁的,但我没学。
    我也会撬锁。里昂看到乐乐大吃一惊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很吃惊吗,撬锁也是实用技能,在逃命的时候能省下找钥匙的宝贵时间。
    谁会在逃命的时候找钥匙啊。乐乐努力板着脸,你又不是恐怖电影的主人公。
    人生如戏。里昂说,要是我当上恐怖片的主人公,我可要随身带着枪。
    带着枪还叫什么恐怖片。乐乐翻白眼,除非怪物是杀不死的,或者闹鬼,子弹都打不着。
    里昂故意叹了口气,那我也太难了。
    你还可以随身携带《驱魔人》,看到鬼就用三本大部头砸死它们。乐乐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我还是选动作片吧。里昂摇摇头,恐怖片太刺激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健身房,让我看看你的身手啊。乐乐来劲儿了,眼睛闪闪发亮,你在警校学的那些实用吗?你不使劲儿的话会不会打不过我?
    除非我喝多了,还忘记了自己的手在哪儿长着。里昂开玩笑,警校教的那些也很实用的,我们有专门的格斗课程,结课的时候要和教官实战,打赢了才能毕业。
    真的吗?这样啊。乐乐睁大眼睛点点头,我也觉得你会很厉害。你的同学是不是都打不过你?
    唔,这辈子他的同学的确都打不过自己。毕竟里昂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把上辈子的战斗经验和如今正逐渐加强的力量和速度结合了起来,在格斗课上哪怕不尽全力也很难落败。
    不过上辈子的时候,他的成绩也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才会顺利被派到自己想去的分局。当然,也可能是里昂主动放弃了留在纽约警局的机会,所以再挑别的地方才会格外容易。
    我就知道。乐乐沾沾自喜地笑起来,他们都打不过你,我好得意。
    打不过我,你得意什么?里昂明知故问。
    乐乐哼了一声不肯回答。她松开船桨靠在小座位的靠背上,对里昂说:别划啦,咱们动作这么快,不等中午就该到了。不如顺着水流慢慢漂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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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chapter 18 阳光 里昂的嘴
    阳光透过上方的树叶洒下来,过滤后的颜色是淡淡的金色,在河水、木船,还有乐乐穿着的橙色救生衣和浅蓝色外套上投下斑驳树影。
    乐乐把两只手枕在脑后,半躺在船里,看着头顶的树梢轻轻哼歌。里昂没躺下,他半坐半靠在对面,听乐乐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好像有些耳熟,但里昂回忆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是什么歌。
    哎,是甲壳虫的歌啦。乐乐就像会读心术一样冷不丁开口说道,歪过头看着里昂,想起来是哪一首了吗?
    里昂还真没想起来是哪一首,他一直更喜欢大卫鲍伊,威猛乐队之类的,甲壳虫乐队就只听过《嘿,裘德》和《黄色潜水艇》这些歌。
    威猛乐队也不错哦。乐乐说着哼起了《临走前叫醒我》,哼得有模有样。
    里昂记得第一次在祖父家见到乐乐的时候她就是在戴着耳机听歌,于是问她:你最喜欢甲壳虫吗?
    说不上最喜欢吧,我也喜欢《太空怪谈》、《无心低语》这样的歌。很多亚洲音乐我也喜欢。乐乐放松地躺在船上,缓缓舒气,我父亲喜欢听唱片,又是歌剧又是交响乐的,不过我可没那么小资,用磁带听听流行歌曲就很满足了。
    我在纽约我爸爸的家里有一套音响。里昂坦白交代,是十八岁的生日礼物,不过我一直住学校,放假也没怎么用过。
    哇哦,等开学了我可以去看吗?乐乐坐了起来,一脸兴奋,音响是什么牌子的?
    是杰士的kg系列,kg4。里昂的早期生活中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只不过后来就只剩下枪、车,还有酒瓶子了。
    说起来,那还真是里昂收到过的相当不错的一份礼物,排名大概仅次于他从祖父那里继承的配枪玛蒂尔达,还有他老爸送的二手吉普车。
    杰士是九十年代美国最火的牌子之一,基本上是预算有限的家庭所能负担得起的最优选。乐乐不由一脸向往,看上去像是恨不得直接开学。里昂忍着笑告诉她,想开学前去纽约玩的话也完全没问题,毕竟离得这么近。
    真的吗?真的吗?乐乐明显更喜欢直接去玩,而不是以上学为代价,什么时候?啊,我接下来要连着上六天班,第七天估计会直接睡死过去。
    出来玩就别想上班的事情了。里昂一边说一边伸手赶开两人附近飞舞的恼人小虫,又下意识地把乐乐散落的头发捋到了耳朵后面他的手刚好就在乐乐的耳朵旁边,而这一切绝对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上一秒,他们还在有说有笑地聊天,紧接着,他们就在接吻了。
    乐乐说不好是谁先往前倾的,她内心其实是个相当矜持的女孩儿,所以里昂先凑过来的这一印象也有可能是出于自我想象,毕竟乐乐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次可不是做梦了,要干就干,上帝最恨懦夫。
    他们在接吻。
    乐乐只觉得目眩神迷,她以前一直以为小说里的这种形容都是肉麻的夸张来着,谁能料到这居然是写实文学。她的心跳得那么厉害,连周围的水声、虫鸣声还有风声都听不到了。
    她还能感到里昂的手在轻轻抚摸自己的头发,又慢慢滑到她的背后,像是温暖、有力的依靠。当然,乐乐主要感觉到的可不是里昂的手,那只是她1%的脑细胞以令人敬佩的多线程处理能力所捕捉到的事实之一。
    呼吸,傻瓜。
    乐乐闭着眼睛,她的眼皮因为暖暖的阳光照在上面能隐隐感觉到橙红色。里昂的嘴唇也暖暖的,像是阳光。他们吻得很纯洁,但乐乐的世界像是被整个重新塑造了一遍似的,从此再也不一样了。
    两个人慢慢分开,但仍抱得很紧。乐乐觉得自己大概脸红到了丢人的地步,不过她勇敢地忍受了这种折磨。
    我们刚才在说什么来着?她故作淡定地问。
    不记得了。里昂听起来理直气壮的。乐乐笑起来,对上里昂的视线,努力让自己不移开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