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挽把资料合上,慢慢放进抽屉里,她趴在办公桌上,把脸埋在臂弯里,肩膀用力地抖,但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后来那几天,公司里的人都在私下议论苏总好像变了。她不再像前几周那样冷得像一把刀,而是开始发呆。
开会的时候发呆,签字的时候发呆,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梧桐树发呆。
下班之后,苏挽不再最后一个走,也不再一个人去喝酒。
她回家,一个人坐在那间空荡荡的大平层里,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对着静音了的电视屏幕,坐很久。
她在想,阮沅那天晚上,一个人从那扇门走出去之后,走到了哪里,有没有人给她一件衣服,有没有人给她擦眼泪,告诉她不要哭。
她在想,自己跪在地上给她戴戒指的时候,阮沅心里在想什么。
她在想,那个被列在失信名单上的法院通知,是在什么时候发到她手机上的。
是不是她挂满气球的那天?是不是她跪在灯串底下的时候,是不是她在说“我有重要的话跟你说”的同时,阮沅也在看她自己的手机,在看那句“你已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
苏挽这辈子从没有体会过这种感受。
她从来没有恨过阮沅,但此刻满腔充斥的已经不再是委屈,是一种铺天盖地的、几乎要把她整个人吞没的愧疚。
她欠阮沅的,可阮沅不要她还。
那时没有追去上海,是因为尊重阮沅的一切选择。可现在她要是不追上去,她就不是苏挽。
晚上。
沉珂被苏挽叫来喝酒,她推门进来的时候,苏挽已经喝了好几罐,眼眶是红的,没哭。
沉珂坐到她对面,自己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一口,等她说话。
苏挽盯着茶几上的易拉罐,沉默了好久,然后开口:“我活到三十岁,从来不知道,一个人扛着那么多事,是什么感觉。”
她喝了一口酒,继续说:“我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她也不需要我的怜悯和救赎。她很坚强,很勇敢,很聪明。她不需要我去弥补,可是我怕……她不再需要我了。我怕她再长几岁,扛的东西再多,心里会更加确定,爱不是她人生里的必需品,她现在就已经不需要了,可等有一天,她真的连头也不回了,我该怎么办?到那时,我就再也找不回她了……”
说完,苏挽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眼睛看沉珂:“我是真的喜欢她。”
苏挽放下啤酒罐,声音很低:“从头到尾都是。”
沉珂把最后一口啤酒喝完,把空罐子放在茶几上。
她没看苏挽,只是拿起沙发上自己的外套站起来,在苏挽身侧顿了一下。
“那就去吧,”她说,“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第二天。
苏挽早早去了公司,她打开电脑,查了邕州那边分公司的运营情况,然后给人事部发了一封邮件,说邕州那边的项目需要加强管理,她准备亲自过去盯一段时间。
人事总监回邮件:“苏总,您要亲自外派吗?”
苏挽回:“对。”
她把抽屉里那份资料拿出来,放进包里。
封面翻过来的时候,露出她昨晚用钢笔在资料背面写的几个字,笔迹用力得几乎划破了纸张——
“去找她。”
如果她困在那场初雪夜,那她就带她走出来。
告诉她,我不会再让你独自一个人了。
告诉她,你什么都不必做,你只需要牵着我的手,跟着我走。
#惊蛰#
第41章 041
苏挽到邕州那天,雨骤然落下。
窗外的雨打在车上,啪嗒啪嗒。
苏挽坐在驾驶座上,她看见阮沅从巷子那头走过来,撑着一把透明的雨伞,伞面上落了几片不知道从哪儿吹来的梧桐叶。
阮沅瘦了很多。
头发比两年前剪短了些,扎了一个低马尾,碎发从耳侧垂下来,被风吹得贴在脸上。
身上那件牛仔外套是前几年的旧款,洗得发白,袖子长出一截盖住整个手背。
苏挽的手握紧方向盘,她隔着车窗把阮沅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从她低垂的睫毛,到她握着伞柄的细瘦指节,从她凸出的腕骨,到牛仔外套下面空荡荡的腰身。
她好不容易才把阮沅养胖了那么一点点。在霖城,每天都带她去吃饭,每次都哄着她多吃一碗饭,每周在家炖一锅排骨汤。加班的时候,点外卖送到她工位上备注“阮小姐必须吃完”。
那时候,阮沅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血色,手腕上终于能捏到一层薄薄的肉。她看着阮沅的变化,心里很得意,比完成了一个百亿项目还要有成就感。
可是现在,全都瘦回去了。
苏挽想起重逢那晚,阮沅躺在床上,她伸手抱住她的时候,阮沅的胯骨硌在她的手掌边缘,耻骨抵着她的小腹,隔着一层皮肤能摸到骨头棱角分明的轮廓。
她当时没有说出口,只是把动作放得更轻更慢,把阮沅往自己怀里拢了拢。
她好不容易养胖的人,分开两年后,竟然把自己照顾成了这副模样。瘦得锁骨能盛下一汪水,瘦得连撑起一把伞,让人看着都觉得是一件费力的事。
苏挽咬了咬下唇,把涌上来的酸涩咽回去,看着那个撑透明伞的人,渐渐消失在自己视线中。
她无力地将头靠向方向盘,发出一声叹息,满心的无措与酸涩凝在一句呢喃里——
阮阮,我该拿你怎么办。
她看着阮沅走上单元门楼梯,声控灯一层一层亮起来。
一层,两层,三层。
三楼的窗户亮起灯光。
苏挽低下头,手在方向盘上攥得更紧了。她来到这里,坐在车里,看着阮沅上楼,什么都没做。
她想,原来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做。
之后一个月,苏挽做了很多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的事。
她租了阮沅对面那栋的房子,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她。
每天早上七点起床,苏挽站在窗口往下看,等阮沅推开单元门走出去。
她跟着阮沅去菜市场,站在另一个摊位上假装挑菜,听阮沅用邕州口音讲价;她在阮沅上班的服装店二楼的奶茶店坐一个下午,点一杯奶茶放到凉了也没喝完,然后赶在阮沅下班之前离开。
沉珂打电话来:“苏挽你这样很变态你知道吗?”
苏挽笑了笑,算是默认。
周末晚上,苏挽站在阮沅单元楼下。
她全副武装,带着口罩墨镜,生怕被人认出来,站了很久,手抬起来又放下。
她在楼道里碰到阮沅,阮沅看了她一眼,然后收回视线,继续下楼。
苏挽站在原地,心跳得很快。
苏挽后来想,那段时间是她这辈子最安静的日子。她什么都没做,只是待在有阮沅的地方。每天能看到一次,就够她撑过这一天。
每次看到阮沅,她都忍住了要冲过去抱着她的冲动,只是隐隐的心里诉说——
“今天你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以前没见你穿过,是新买的吗。”
“巷子口那只流浪猫生了三只小猫,花的,你经过的时候会看它们,看很久。”
“你瘦了,好不容易才把你养胖一点,怎么又这么瘦了?”
“我很想念你。”
*
阮沅下班回家,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她摸黑上楼,走到三楼的时候被一个纸箱子绊了一下。她打开手机手电筒照了照。
纸箱子上印着搬家公司的标志,收件人写着“钟小姐”。
隔壁那间空了大半年的房子终于租出去了。
阮沅没放在心上。
过了几天,她在楼下便利店买水,一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女人排在她前面结账。
身量很高,头发随意扎着,露出一截后颈。
阮沅看着那截后颈,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那个女人转过头来。
不是苏挽。
一个年轻女孩,长得软萌。她看到阮沅在看她,主动打了个招呼:“你好,我住你隔壁,刚搬来的,我姓钟,你叫我小舞就好了。”
阮沅点头:“你好。”
小舞买了一大袋零食和日用品,结完账之后从袋子里掏出一包薯片塞给阮沅。
“邻居见面礼。”她笑着说,然后拎着袋子上楼了。
背影很挺拔,走路带风。
阮沅拿着那包薯片站在便利店门口,觉得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的幻觉很可笑。
苏挽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苏挽应该在霖城,在她的大平层房子里,在她的副总办公室里,在她那个跟这里毫无关系的世界里。
小舞是个很热闹的人。
搬来没几天就跟整栋楼的住户混熟了,连楼下看门的大爷都记得她的名字。她经常敲阮沅的门,借酱油、借盐、借充电器,每次都还回来的时候附带一点小东西:一盒牛奶,一个橘子,一包小饼干。